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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應急〔2022〕17號
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管委會應急管理局,局各處室(執法隊、中心):
《衢州市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已經市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根據職責分工,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衢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聯系人:呂承飛 聯系電話:0570-3080827)
衢州市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安監總局令 24 號)等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編制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
(一)工作目標。落實省委“除險保安”要求,結合“遏重大”攻堅戰和全省第二輪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以及我市化工行業安全整治提升攻堅行動等工作,科學合理安排我局年度監督檢查的范圍和數量,確保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任務完成率、監督檢查事前告知率、結果公示率均達到100%。
(二)工作任務。通過編制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指導我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的內設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時間、程序、對象、內容和重點,避免監督檢查缺位、錯位;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排查和整改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推動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監督檢查工作日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為23人。市級部門納入計算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冊人數70%。目前,市應急管理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的行政、參公事業編制人員共33人。按照比例要求測算,2022年度納入本計劃行政執法人員為23人。
(二)總法定工作日為5750天。總法定工作日,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總數的乘積。2022年度總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50天×行政執法人員23人。
(三)其他執法工作日為3478天。其他執法工作日,是指預計在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實施行政許可、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備案、開展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完成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所占用的工作日。
參照前三年統計平均數(前三年分別為3485天、4500天、3348天)并結合工作實際,確定其他執法工作日為3478天。
(四)非執法工作日為2133天。其他執法工作日,是指預計在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實施行政許可、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備案、開展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完成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所占用的工作日。
參照前三年統計平均數(前三年分別為2490天、1912天、1996天)并結合 2022年度機關值班、培訓等情況,確定非執法工作日為2133天。
(五)監督檢查工作日為139天。2022年度監督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5750天-其他執法工作日3478天-非執法工作日2133天。
三、監督檢查單位
綜合考慮市應急管理局的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能力,監管對象的分布、規模、執法車輛等裝備配備情況等因素,按每次兩名執法人員、每家次檢查平均耗時1天(包括路途時間)測算,確定2022年度安排監督檢查單位70家(按工作日測算為66家)。按照重點檢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計劃安排重點檢查單位46家,一般檢查單位24家。另外,計劃在其他執法工作日中隨機抽查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共3家。
(一)重點檢查單位范圍。
1.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包括:
(1)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
(2)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
(3)煙花爆竹生產、批發單位;
(4)金屬冶煉生產經營單位;
(5)涉爆粉塵生產經營單位;
(6)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標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不到位的生產經營單位。
2.近三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
3.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
4.發現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
5.聚焦“三個三”(“三類園區”“三類場所”“三類企業”)涉及企業,以及生產加工型小微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三場所三企業”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
6.其他應當納入重點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重點檢查單位情況。重點檢查單位46家,占年度監督檢查單位總數的60%。在重點檢查單位中,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危化品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等高危企業占比74%,包括金屬冶煉1家,礦山、尾礦庫2家,重大危險源危化品生產企業、危險工藝企業12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3家,粉塵涉爆企業8家、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間企業8家,近三年發生事故的企業6家。2022年度對上述單位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并結合實際檢查情況增加檢查頻次。
重點檢查單位名單(詳見附件)與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同時發布。
(三)一般檢查單位范圍。
1.本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重點檢查單位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
2.對下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所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
3.其他應當納入一般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一般檢查單位情況。一般檢查單位24家,占年度監督檢查單位總數的40%,其中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工貿企業12家、
危險化學品企業12家。以上單位由執法隊會同相關職能處室采
取“雙隨機”抽查方式,在2022年度內完成監督檢查。
(五)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情況。由審批處、危化處、基礎處在其他執法工作日中,采取“雙隨機”抽查方式,在2022年度內分別完成對3家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的監督檢查。
四、有關要求
(一)規范執法程序。執法人員要按《安全生產執法手冊(2020年版)》的要求組織實施監督檢查,依法適用責令當場改正、責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對于可能發生現實危險,依法作出“停工撤人”等現場處置措施時,應作持續關注;對于不履行現場處置措施的,及時采取停電、停氣等強制措施。需要處罰的,在開展初步調查取證后,將相關證據材料移交執法隊或各縣(市、區)立案查處。
(二)明確檢查重點。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執行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隨機選取檢查對象,隨機確定監督檢查人員,檢查人員要100%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統籌安排執法工作日和非執法工作日,確保每家單位的初查和復查時間不少于2天。對非煤礦山(尾礦庫)、“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金屬冶煉單位以及同一作業場所工位在30人以上的涉爆粉塵單位,市、縣兩級監督檢查全覆蓋。
(三)統一檢查標準。按照監管標簽,科學合理確定檢查內容,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照重大隱患判定標準,依法采取暫時責令停產停業、限期治理、行政處罰等措施,對重大隱患的整治率達100%,對于整治不合格或逾期不整治的,立案查處率達到100%。
(四)推進掌上執法。要全面應用“浙政釘”掌上執法系統進行數據錄入、簽字等操作,實現掌上執法檢查率100%。檢查人員要在檢查現場完成有關情況錄入工作,執法小組長要在3個工作日內登錄“互聯網+監管”平臺,對錄入情況進行審核,并于監督檢查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該案件結果的公示。
(五)及時整理歸檔。各檢查組完成年度監督檢查后,要及時匯總有關情況和問題,認真撰寫監督檢查報告,于10個工作日內報市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處。執法文書和案卷由各檢查組編號、歸檔,并打印后裝訂成冊,在當年送交局辦公室歸檔保存。
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衢州智造新城應急局、衢州智慧新城應急局要根據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文件和市應急管理局年度計劃,制定轄區范圍內本單位年度計劃,并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執行完畢后,及時撰寫執行情況總結,并于10個工作日內報市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處。
附件:衢州市應急管理局2022年重點檢查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