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臨海市華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產460噸珠光漿(膏)技改項目 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臨海市華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簡介 | 臨海市華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臨海市華宏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日,注冊資本388萬元,位于浙江省臺州市臨海市浙江省化學原料藥基地臨海園區鍍城路8號,法定代表人:黃云,社會信用代碼:913310826683384311,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廠區占地面積約6667.56㎡,總建筑面積3393.87㎡。 1)現有產品: 企業產品:氨基漆500噸、硝基漆300噸、丙烯酸漆1000噸、醇酸漆500噸,產品:氨基漆、硝基漆、丙烯酸漆、醇酸漆列入(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10部門公告2015年第5號公布,應急管理部等十部門公告[2022年]第8號修改),屬于“含易燃溶劑的合成樹脂、油漆、輔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閉杯閃點≤60℃]”,因此,臨海市華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企業于2022年06月27日取得浙江省應急管理廳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ZJ)WH安許證字[2022]-J-2121),許可范圍:年產:氨基漆500噸、硝基漆300噸、丙烯酸漆1000噸、醇酸漆500噸,有效期至2025年06月27日。 2)本項目范圍: (1)項目實施情況 1000噸羥基丙烯酸樹脂、1000噸潮氣固化聚氨酯樹脂、550噸珠光漿(膏)技改項目于2018年8月16日取得臨海市經信局核發的《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018-331082-26-03-060146-000);本次實施范圍為:年產460噸珠光漿(膏)技改項目。 項目于2020年8月由浙江泰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于2020年8月21日取得了臺州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文號:臺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0]4006號);2020年9月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完成了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于2020年9月30日取得了臨海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文號:臨應急危化項目設批字[2020]第09號)。項目于2023年06月由寧波天大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臨海市華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460噸珠光漿(膏)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專篇》,并邀請了專家進行了評審。 年產460噸珠光漿(膏)技改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拆除原有T02丙類倉庫建設T02丙類車間,東側1~3層布置年產193.5噸傳統普通珠光漿項目的晶體制備工序,1層西側布置變配電室、空壓房、丙類倉庫,2層~3層西側布置丙類倉庫、低壓配電間,丙類倉庫總面積327m2;改建T04甲類車間,將現有1層廠房改建為3層鋼平臺,在車間南側布置年產266.4噸綠色環保珠光漿項目及傳統普通珠光漿項目的珠光漿制備工序;在T01綜合樓增設消控、總控室)。 本次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僅涉及年產460噸珠光漿(膏)技改項目。 本項目主要涉及的建(構)筑物為:T01綜合樓、T02丙類車間、T03甲類倉庫、T04甲類車間等。 依據浙江省化工產品質量檢驗站有限公司出具的《化學品危險性分類報告》,“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10部門公告2015年第5號公布,應急管理部等十部門公告[2022年]第8號修改)等,對傳統普通珠光漿進行危險性試驗鑒定和資料查詢及分析,該樣品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其序號為2828,危險性類別為:易燃液體(類別3)、生殖毒性(類別1A)、特異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觸(類別3)(麻醉效應)、特異性靶器官毒性一反復接觸(類別2)、危害水生環境-急性危害(類別1)、危害水生環境-長期危害(類別1),達到《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危險化學品的確定原則,屬于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對綠色環保珠光漿進行危險性試驗鑒定和資料查詢及分析,該樣品的危險性類別為:特異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觸(類別3)(麻醉效應),達到《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危險化學品的確定原則,屬于危險化學品,但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因此本項目產品珠光漿(傳統普通珠光漿、綠色環保珠光漿)屬于危險化學品,本項目涉及危險化學品二氯甲烷的回收,因此本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 同時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原安監總廳管三〔2015〕80號公布,應急廳函〔2022〕300號修改)“六、對于主要成分均為列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并且主要成分質量比或體積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險特性尚未確定的化學品,生產或進口企業應根據《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0號)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鑒定分類,經過鑒定分類屬于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3號)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但不需要辦理相關安全行政許可手續”;因此本項目需申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范圍(圓整值):年產:194噸傳統普通珠光漿,年回收:14噸二氯甲烷。 (2)變更情況: 與專篇相比,企業對部分工藝、設備等進行了調整,均不屬于重大變更,變更情況詳見2.2.1.2項目實施過程中變更情況匯總。 (3)試生產情況: 本項目的裝置、設施于2023年05月完成設備設施的安裝、調試及相應法定驗收、檢測。于2023年06月20日組織專家組進行試生產方案及試生產現場安全條件審查,于2023年07月17日經專家組長確認,于2023年07月18日開始試生產。目前處于停止試生產狀態。 項目試生產過程中工藝穩定,設備設施運行正常,水、電、汽、氣、冷等公用工程供給正常,設備設施滿足生產、安全要求,目前生產能力達到設計要求,產品質量基本達到技術要求,具備規模化生產的安全條件。 企業于2024年06月20日對驗收評價報告進行了內審;企業于2025年11月22日完成臨海市分類整治檢查問題項整改;于2024年12月11日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建設項目應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為此,臨海市華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開展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工作。 評價項目組通過資料準備,分析和預測該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并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的通知》(原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的要求,編制了《臨海市華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460噸珠光漿(膏)技改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在評價過程中,得到各位領導、專家和建設單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
|
| 項目組長 | 葛躍君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盛瑋瑋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葛躍君、童澤文、王琴、陳科新、劉仕品 | |
| 報告審核人 | 許可水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葛躍君、王琴、陳業鴻、許可水、童澤文、陳科新、劉仕品、盛瑋瑋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葛躍君、童澤文、陳科新、許可水、陳業鴻、盛瑋瑋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葛躍君、王琴 |
| 時間 | 2024年3月22日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5年3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