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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從事安全評價、化工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安全標準化咨詢、評審、區域風險評估及企業安全技術領域相關服務
| 項目名稱 | 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 年產500噸ME、30噸CS、500噸IH、150噸IV、150噸IP、2000噸GF、300噸PY、200噸IH-N1、300噸IV-N1、200噸D5等產品及配套碘回收技改項目(一期: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300噸PY、350噸碘回收)——部分工程[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不含縮合工序、精制工序)]及年產20噸GTA項目—部分工程(配套罐組C) 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 | |
| 簡介 | 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前身為臨海制藥廠,1996年被浙江尖峰集團兼并,1997年改名為浙江尖峰海洲制藥有限公司,2014年改名為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產化學合成原料藥及有機中間體研發、生產、銷售為主的現代新型醫藥化工企業,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建有省級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公司地處國家級化學原料藥基地—浙江省頭門港經濟開發區醫化區塊(東海第五大道19號),占地面積131782平方米,現有員工467人,配備專職安管員10人,注冊安全工程師3人。 1)現有產品: 現有產品包括:200噸/年愈創木酚磺酸鉀、200噸/年愈創木酚甘油醚、500噸/年D705、111噸/年碘克沙醇中間體酰胺化物(111噸酰胺化物最終進入十一車間縮合、精制工序得90噸碘克沙醇,十一車間碘克沙醇縮合、精制工序)、1000噸/年氨基甘油;公司于2019年7月由浙江泰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年產200噸愈創木酚磺酸鉀、200噸愈創木酚甘油醚、75噸托西酸舒他西林、10噸辛伐他汀、500噸D705、500噸三甲基碘硅烷、500噸三甲基溴硅烷、120噸碘克沙醇、1000噸溴乙酸叔丁酯、1000噸氯乙酸叔丁酯、1000噸氨基甘油生產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于2019年8月2日取得浙江省應急管理廳換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ZJ)WH安許證字[2019]-J-1291,許可范圍為:年產:3-氯-1,2-丙二醇1700噸、三甲基碘硅烷500噸、三甲基溴硅烷500噸、溴乙酸叔丁酯1000噸、氯乙酸叔丁酯1000噸、六甲基二硅烷429噸、18%氨水1868噸,年副產:六甲基二硅醚13噸、30%鹽酸100噸,年回收:甲苯1618噸、乙醇548噸、乙酸乙酯1035噸、三乙胺51噸、二氯甲烷160噸、環己烷40噸、甲醇1295噸、二甲苯730噸、乙酸595噸、異丙醇1174噸,有效期至2022年8月4日。 2)本項目范圍: 為了保持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企業以市場為導向,適應市場社會化產業要求,依托浙江頭門港經濟開發區的區域優勢,分期實施年產500噸ME、30噸CS、500噸IH、150噸IV、150噸IP、2000噸GF、300噸PY、200噸IH-N1、300噸IV-N1、200噸D5等產品及配套碘回收技改項目;實施年產20噸GTA項目。①年產500噸ME、30噸CS、500噸IH、150噸IV、150噸IP、2000噸GF、300噸PY、200噸IH-N1、300噸IV-N1、200噸D5等產品及配套碘回收技改項目于2018年12月6日取得臨海市經信局核發的《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018-331082-27-03-091847-000);企業委托臺州萬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完成《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年產500噸ME、30噸CS、500噸IH、150噸IV、150噸IP、2000噸GF、300噸PY、200噸IH-N1、300噸IV-N1、200噸D5等產品及配套碘回收技改項目(一期: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300噸PY、350噸碘回收)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報告編號:臺萬祥[評]字第2018-0309號),于2019年10月9日取得臺州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編號:臺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19]017號);于2020年9月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出具《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年產500噸ME、30噸CS、500噸IH、150噸IV、150噸IP、2000噸GF、300噸PY、200噸IH-N1、300噸IV-N1、200噸D5等產品及配套碘回收技改項目(一期: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300噸PY、350噸碘回收)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于2020年9月25日取得臺州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意見書》(編號:臺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0]第047號)。②年產20噸GTA項目于2020年7月23日取得臺州市臨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業局)核發的《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020-331082-27-03-150261);企業委托浙江泰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完成《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年產20噸GTA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報告編號:TG臺20-103),于2020年8月26日取得臺州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編號:臺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0]034號);于2020年9月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出具《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年產20噸GTA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于2020年9月25日取得臺州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意見書》(編號:臺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0]第046號)。 《專篇》中項目計劃分期情況:1)年產500噸ME、30噸CS、500噸IH、150噸IV、150噸IP、2000噸GF、300噸PY、200噸IH-N1、300噸IV-N1、200噸D5等產品及配套碘回收技改項目(一期: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300噸PY、350噸碘回收):①ME(美索巴莫)分兩期建設,一期產量200t/a(本項目涉及),二期擬新增產量300t/a。一期項目位于三車間,二期項目位于五車間,二期項目實施后五車間產量為500t/a,同時淘汰三車間一期項目。二期項目實施后,全廠ME產量為500t/a。②IV(碘佛醇)分期實施,一期在八車間設置187.5t/a中間體IV-N1生產線(本項目涉及),在十一車間設置150t/a IV生產線(本項目不涉及);二期項目實施后,在十二車間新建200t/a中間體IV-N1生產線(本項目不涉及),淘汰八車間中間體IV-N1生產線;并在六車間新建150t/a IV生產線(本項目不涉及),淘汰十一車間150t/a IV生產線。③IH(碘海醇)分期實施,一期在十一車間設置180t/a中間體IH(包含IH-N1)生產線(本項目涉及),后段部分設備與IV、碘克沙醇共線;二期項目實施后,再移除IV、碘克沙醇生產,相應IH產能擴大至500t/a。④PY(吡嗪酰胺)項目一次性實施,在四車間設300t/a PY生產線(本項目不涉及)。⑤碘回收一次性實施(本項目不涉及),回收裝置位于三廢處理區。2)年產20噸GTA項目:一次性實施。 與專篇相比,①由于市場原因,企業分期實施年產150噸IV項目(暫緩十一車間一期年產150噸IV的縮合工序、精制工序尚未建設,本次僅驗收八車間的187.5t/a中間體IV-N1生產線)。②年產20噸GTA項目目前未建設完成,本次僅驗收為全廠區配套的罐組C。 因此本項目實施范圍為:年產500噸ME、30噸CS、500噸IH、150噸IV、150噸IP、2000噸GF、300噸PY、200噸IH-N1、300噸IV-N1、200噸D5等產品及配套碘回收技改項目(一期: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300噸PY、350噸碘回收)——部分工程[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不含縮合工序、精制工序)]及年產20噸GTA項目—部分工程(配套罐組C)。因此本項目實施范圍為: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不含縮合工序、精制工序)]及配套罐組C。①建(構)筑物建設情況:改建:三車間、八車間、十一車間、罐組A、B,新建:罐組C、綜合倉庫;依托原有建筑及輔助設施有烘房、公用工程樓、動力車間1、危險品倉庫、丙類倉庫、甲類物品庫2、甲類物品庫3、氣體鋼瓶間等。②項目設置場所:ME生產線位于三車間,建成后淘汰產品托西酸舒他西林、辛伐他汀;碘佛醇中間體IV-N1(D763)生產線位于八車間;IH、碘海醇中間體IH-N1(D747)生產線位于十一車間,IH-N1(D747)干燥工段位于烘房,IH與現有產品碘克沙醇共用設備。③企業的總控消控室設置在質檢樓1層。 產品:美索巴莫(ME)、碘海醇(IH),中間體:IV-N1(D763)、IH-N1(D747)均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僅在生產過程使用危險化學品,生產過程中涉及副產、回收化學品,規模為年副產:甲醇58噸、醋酸84噸、乙酸甲酯72噸,年回收:甲醇3328噸、甲苯367噸、碳酸二甲酯80噸、異丙醇583噸、醋酸酐271噸、正丁醇2280噸、乙二醇單甲醚972噸、三氯甲烷630噸、18%氨水119噸、NMP293噸;其中需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規模:年副產:甲醇58噸、醋酸84噸、乙酸甲酯72噸,年回收:甲醇3328噸、甲苯367噸、碳酸二甲酯80噸、異丙醇583噸、醋酸酐271噸、正丁醇2280噸、乙二醇單甲醚972噸、三氯甲烷630噸、18%氨水119噸;因此本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 與上輪評價相比,①取消75t/a托西酸舒他西林,取消主要危險原料:二氯甲烷、對甲苯磺酸等;②取消30t/a碘克沙醇(四車間);取消111t/a碘克沙醇(八車間)D6/7工段,保留D5工段,副產物生產;90t/a碘克沙醇成品(十一車間)原料D7(即D747)改為外購;③取消10t/a辛伐他汀;④取消500t/a三甲基碘硅烷及500t/a三甲基溴硅烷;取消主要危險原料:金屬鈉、溴素、銅粉;④取消1000t/a溴乙酸叔丁酯,1000t/a氯乙酸叔丁酯,取消主要危險原料:氯乙酸、異丁烯,取消13t/a副產物六甲基二硅醚生產;并對應取消年產:三甲基碘硅烷500噸、三甲基溴硅烷500噸、溴乙酸叔丁酯1000噸、氯乙酸叔丁酯1000噸、六甲基二硅烷429噸,年副產:六甲基二硅醚13噸,年回收:甲苯1251噸、乙醇116噸、乙酸乙酯400噸、三乙胺51噸、二氯甲烷160噸、環己烷40噸、二甲苯730噸、乙酸595噸。因此本項目驗收后需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范圍變更為:年產:3-氯-1,2-丙二醇1700噸、18%氨水1868噸,年副產:甲醇58噸、醋酸84噸、乙酸甲酯72噸、30%鹽酸100噸,年回收:甲醇4623噸、甲苯735噸、乙酸乙酯635噸、乙醇432噸、碳酸二甲酯80噸、異丙醇1757噸、乙酸酐271噸、正丁醇2280噸、乙二醇單甲醚972噸、三氯甲烷630噸、18%氨水119噸。 本項目主體設備在2021年1月完成設備設施的安裝、調試及相應法定驗收、檢測,于2021年2月4日組織專家組進行試生產方案及試生產現場安全條件審查,于2021年2月7日經專家組長確認,于2021年2月9日開始試生產;試生產期限至2022年2月8日。 試生產過程中因環保要求對350噸碘回收及廢水預處理裝置進行部分調整;為提高倉庫的利用率和滿足運輸物料中轉需求,對甲類物品庫1、甲類物品庫2、丙類倉庫、綜合倉庫物料進行調整;因原有項目部分停產,甲苯用量減少及乙酸甲酯周轉要求,將儲罐區(罐組A)原V105甲苯儲罐調整為乙酸甲酯儲罐;十一車間原正丁醇精餾塔產量明顯小于設計產量、三合一過濾器實際過濾干燥時間明顯增長,為滿足達產需要,對十一車間生產過程中涉及輔助工藝單元的干燥單元及溶劑回收單元(未涉及許可變更)工藝流程進行調整;因原有項目部分停產,乙醇用量減少,將罐區(罐組C)原V305無水乙醇儲罐調整為乙二醇單甲醚儲罐;以上變更原因及說明詳見2.2.1.2變更情況匯總。針對以上變更企業委托安全評價、設計單位出具了相應的評價和設計補充說明報告,于2022年1月8日組織專家組對變更進行了評審,根據《臺州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程序實施指南(試行)》均評定為C類設計變更。 由于數據上的處理失誤,導致年產180噸IH產品的重結晶溶劑—正丁醇回收量總計為2280噸/年,誤寫成570噸/年;企業委托寧波天大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出具《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年產500噸ME、30噸CS、500噸IH、150噸IV、150噸IP、2000噸GF、300噸PY、200噸IH-N1、300噸IV-N1、200噸D5等產品及配套碘回收技改項目(一期: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300噸PY、350噸碘回收)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專篇》,并于2022年1月24日取得臺州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意見書》(編號:臺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2]第006號)。 項目試生產過程中工藝穩定,設備設施運行正常,水、電、汽、氣、冷等公用工程供給正常,設備設施滿足生產、安全要求,目前生產能力達到設計要求,產品質量基本達到技術要求,具備規模化生產的安全條件。 企業于2022年1月26日對驗收評價報告進行了內審;本項目目前處于停產狀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建設項目應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為此,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開展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工作。 評價項目組通過資料準備,分析和預測該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并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的通知》(原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的要求,編制了《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年產500噸ME、30噸CS、500噸IH、150噸IV、150噸IP、2000噸GF、300噸PY、200噸IH-N1、300噸IV-N1、200噸D5等產品及配套碘回收技改項目(一期: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300噸PY、350噸碘回收)——部分工程[年產200噸ME、180噸IH、150噸IV(不含縮合工序、精制工序)]及年產20噸GTA項目—部分工程(配套罐組C)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在評價過程中,得到各位領導、專家和建設單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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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葛躍君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琴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葛躍君、蔣立恒、姚宏達、陳科新、關國華 | |
| 報告審核人 | 許可水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葛躍君、王琴、陳業鴻、許可水、蔣立恒、姚宏達、陳科新、關國華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葛躍君、王琴、陳業鴻、許可水、蔣立恒、姚宏達、陳科新、關國華 |
| 時間 | 2021年12月18日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2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