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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從事安全評價、化工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安全標準化咨詢、評審、區域風險評估及企業安全技術領域相關服務
安委〔20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十四五”國家安全生產規劃》已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4月6日
“十四五”國家安全生產規劃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等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取得的進展。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十三五”期間,習近平總書記站在新的歷史方位,就安全生產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思路,反復告誡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正確處理安全和發展的關系,堅持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紅線。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部署,整合11個部門的13項職責組建應急管理部,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更名為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監察體制進一步完善,監管監察能力得到加強。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全面建立。以危險化學品、礦山、消防、交通運輸、城市建設、工業園區、危險廢物等為重點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持續穩步推進。科技強安專項行動初見成效,危險化學品、煤礦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逐步建立。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國安全生產水平穩步提高,事故總量、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持續下降。按可比口徑計算,2020年全國各類事故、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起數比2015年分別下降43.3%、36.1%和57.9%,死亡人數分別下降38.8%、37.3%和65.9%。
(二)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立足新發展階段,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強調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著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為做好新時期安全生產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同時也要看到,我國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易發多發,安全生產正處于爬坡過坎、攻堅克難的關鍵時期。一是全國安全生產整體水平還不夠高,安全發展基礎依然薄弱。一些地方和企業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執行不夠嚴格。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高危行業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優化還不到位,小、散、亂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機械化、自動化和信息化程度不夠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仍比較低。二是安全生產風險結構發生變化,新矛盾新問題相繼涌現。工業化、城鎮化持續發展,各類生產要素流動加快、安全風險更加集聚,事故的隱蔽性、突發性和耦合性明顯增加,傳統高危行業領域存量風險尚未得到有效化解,新工藝新材料新業態帶來的增量風險呈現增多態勢。新冠肺炎疫情轉入常態化防控階段,一些企業擴大生產、挽回損失的沖動強烈,容易出現 忽視安全、盲目超產的情況,治理管控難度加大。三是安全生產治理能力還有短板,距離現實需要尚有差距。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職責需要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還需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干部和人才隊伍建設滯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足。重大安全風險辨識及監測預警、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等方面的短板突出。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守安全發展理念,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實施安全生產精準治理,著力破解瓶頸性、根源性、本質性問題,全力防范化解系統性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降低事故總量,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系統謀劃,標本兼治。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樹立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將安全發展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努力塑造與安全發展相適應的生產生活方式,筑牢本質安全防線,構建新安全格局,更好地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源頭防控,精準施治。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科學把握安全風險演化規律,堅持底線思維,在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上精準發力,加快實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風險,做到風險管控精準、預警發布精準、搶險救援精準、監管執法精準。
深化改革,強化法治。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高安全生產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深化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形成系統完整、責權清晰、監管高效的安全生產治理制度體系;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靠法治筑牢安全生產屏障。
廣泛參與,社會共治。堅持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推進安全風險網格化管理,進一步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構建企業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治理格局。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重大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產形勢趨穩向好,生產安全事故總量持續下降,危險化學品、礦山、消防、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重點領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經濟社會發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人民群眾安全感明顯增強。到2035年,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全民安全文明素質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專欄1 “十四五”時期主要指標 | ||
序號 | 指標內容 | 預期值 |
1 | 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 下降15% |
2 |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 | 下降20% |
3 |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4 | 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0% |
5 | 營運車輛萬車死亡率 | 下降10% |
6 | 煤礦百萬噸死亡率 | 下降10% |
三、織密風險防控責任網絡
(一)深化監管體制改革。
充分發揮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統籌協調作用,壓實成員單位工作責任,健全運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消防執法跨部門協作機制。加強國家礦山安全監察機構力量建設,優化各級機構設置和布局,充實專業人才,完善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體制。推動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重點部門加強監管力量建設,確保有效履行職責。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創新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指導鄉鎮、街道、功能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優化安全生產監管力量配置,實施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服務向小微企業和農村地區延伸。落實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行政執法職責,強化執法隊伍建設,健全綜合行政執法協調聯動機制。
(二)壓實黨政領導責任。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強化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將安全生產納入領導干部教育培訓、日常談話和提醒內容。推動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工作任務清單。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安全生產履責述職和“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報告制度。健全黨政領導干部帶隊督查檢查安全生產機制,開展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針對性督查檢查。聚焦重特大事故多發地區,完善安全生產警示、督辦、約談等制度。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制度,規范考核巡查內容、程序和標準,強化考核巡查結果的運用。
(三)夯實部門監管責任。
進一步落實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依法依規編制完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優化行業監管部門任務分工。合理區分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部門之間的責任邊界,掃清監管盲區。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制,厘清監管職責,加強政策協同。理順農業農村、新型燃料、綜合管廊等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及時消除基建礦、技改礦、停產礦、關閉礦等安全生產監管漏洞。強化對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監管。建立新產業、新業態監管職責動態調整和聯合執法機制,填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空白。
(四)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法定責任。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從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等到一線崗位員工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生產經營全過程安全生產責任追溯制度。引導企業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構建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內生機制。推動重點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組建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團隊。監督企業按規定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用好用足支持安全技術設備設施改造等有關財稅政策。實施工傷預防行動計劃,充分發揮工傷保險基金的事故預防作用。建立事故損失的評估和認定機制。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制度并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加大對安全生產嚴重違法失信主體的責任追究。
(五)嚴肅目標責任考核。
將安全生產納入各地高質量發展評價體系。嚴格實施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考核,實行過程性考核和結果性考核相結合,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及向社會公開。建立地方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述職評議制度,強化地方各級安委會對各部門、各地區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建立安全生產績效與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制度,落實向紀檢監察機關移交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線索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和約談、問責等制度。完善事故調查機制,建立事故暴露問題整改督辦制度,加強對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
四、優化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一)健全法規規章體系。
構建以《安全生產法》為核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加快統籌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法》、《煤礦安全條例》等立法進程,統籌推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事故調查處理、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典型執法案例等結果的運用,建立執法信息反饋、立法后評估與立法清理相結合的長效機制。推動安全生產地方立法,解決區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二)加強標準體系建設。
加強全國安全生產有關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健全以強制性標準為主體、推薦性標準為補充的安全生產標準體系,構建“排查有標可量、執法有標可依、救援有標可循”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格局。加快推進安全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精簡整合,有效提高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通用性和覆蓋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通用標準制定,加快急需短缺標準制修訂,增加標準有效供給。加快電化學儲能、氫能、煤化工、分布式光伏發電等新興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制修訂。積極培育發展安全生產團體標準、企業標準,推動建立政府主導和社會各方參與制定安全生產標準的新模式。加強安全生產標準信息服務,便于生產經營單位和社會公眾查閱下載安全生產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文本。強化安全生產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培訓和實施效果評估,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微課云平臺”。
| 專欄2 “十四五”安全生產標準制修訂重點方向 |
1.制定: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化工過程安全、精細化工反應風險評估、硝酸銨安全、海洋石油天然氣開采安全、頁巖氣開采作業、煙花爆竹工程設計與作業安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 2.修訂:職工傷亡事故分類、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生產設備安全設計、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氯氣安全、尾礦庫安全監測、涂裝作業安全等。 |
(三)創新監管執法機制。
科學劃分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等級,開展分類分級監管執法,強化對高風險企業的監督檢查。統籌編制省、市、縣級年度安全生產執法計劃,將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列入執法檢查內容,確定檢查項目和頻次。依托數字化轉型賦能,試點探索安全生產風險動態感知新模式,實施差異化、針對性的精準監管執法。實行執法事項清單制度,編制統一執法目錄。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形成監管執法合力。利用信息化平臺和智能化裝備等先進技術手段,創新監管監察執法方式,有效開展非現場監管監察。加強執法監督,完善內外部監督機制。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和實施第三方協助檢查機制,推行執法效果評估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政府法律顧問、執法行為審議制度及重大行政執法決策機制。健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常態化協作機制,暢通案件移送流程,提高安全生產類案件與刑事打擊的銜接準度和處置精度。推動出臺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產條款的司法解釋,加大對安全生產犯罪的預防懲治力度。
(四)提升行政執法能力。
健全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準入、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容錯糾錯、準軍事化管理等制度,推動建立專業化、職業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配齊配強行政執法專業人員力量。完善執法人員實操實訓條件,定期開展專業培訓。強化執法保障,將執法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執法人員職業保障,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完善工資待遇、人身意外險等保障機制。制定實施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規劃。加強各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監管能力建設,完善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強化執法工作條件保障。
五、筑牢安全風險防控屏障
(一)優化城市安全格局。
完善規劃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有效銜接國土空間規劃,推動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城市空間安全發展格局。完善城市建設與運行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強化韌性城市建設。深化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健全城市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加強超大特大城市安全風險演化規律研究,健全重大安全風險全過程管控機制,強化特大城市重大安全風險綜合管控。強化與市政設施配套的安全設施建設,推動將公共安全設施、消防訓練、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加強城市高層建筑、大型綜合體、綜合交通樞紐、隧道橋梁、管線管廊、道路交通、軌道交通、燃氣、排水防澇、垃圾填埋場、渣土受納場、電力設施、公園等的安全風險管控。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制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工貿等“禁限控”目錄。加強城市棚戶區、城中村、城鎮老舊小區與危房改造的安全監管,實施城市塌(沉)陷區安全專項治理。
(二)嚴格安全生產準入。
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推進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推動安全生產基礎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退出市場。建立落后產能化解機制,加快淘汰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企業落后產能,防范產業升級過程中的系統風險。深化產業園區安全風險評估與規劃布局,推進產業園區安全入園的清單管理。嚴格高危行業領域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完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的工藝技術和裝備設施。實施高危行業領域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三)強化安全風險管控。
推動安全生產深度融入“平安中國”“智慧城市”“城市更新”建設,強化安全風險動態監測、預警、識別、評估和處置。建立大客流監測預警和應急管控處置機制。加強國際性重大活動安全風險評估。嚴密防控電化學儲能站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安全風險。加快推進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推進城市電力、燃氣、供水、排水管網和橋梁等城市生命線及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網絡建設,構建重大安全風險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開展智能化作業和危險崗位的機器人替代,實施安全風險綜合防范工程,有序推進智能化試點,在關鍵風險位置實施機器人替代示范。推動第五代移動通信(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與安全生產風險防控的深度融合,實施智能化工廠、數字化車間、網絡化平臺項目試點。加強化工、橋梁、隧道、電力、油氣、水利、核電等重大工程和設施安全風險防控。強化能源結構改革新形勢下的電網安全保障,提升大面積停電等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精準排查治理隱患。
深入推進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建立專項整治成果評估推廣應用機制,總結推廣專項整治在責任體系、工作機制、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等方面的典型經驗做法。強化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一企一策”指導服務,加大倉儲物流、儲能設施、農村道路、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制定完善有關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雙報告”制度,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完善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暢通事故隱患舉報渠道。完善舉報信息收集、核實、受理和查處的辦事程序和規章制度,落實事故隱患舉報獎勵,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借助云計算、大數據技術,健全事故隱患數據庫,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分析和全過程記錄管理。
六、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危險化學品。
嚴密防范已淘汰的落后產能異地落戶、辦廠進園。健全城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關停并轉、退城入園等支持政策措施。全面排查和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強化高危化學品和高危工藝風險管控,升級重大危險源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施“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工程,建設一批本質安全型化工園區和大型油氣儲存基地,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深化精細化工企業反應、大型油氣儲存場所安全風險評估。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鑒定制度。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化學品運輸全鏈條安全生產監管,統籌推進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完善油氣輸送管道、儲運設施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強化海洋石油安全生產監管。完善油氣輸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統,強化油氣輸送管道高后果區管控。推動實施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加快建設統一的危險化學品產供儲銷全鏈條監管與服務平臺,實現來源可循、去向可溯、狀態可控。力爭實現化工事故總量、較大及以上事故總量比“十三五”期間下降15%以上。
(二)煤礦。
實施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和水害等煤礦重大災害超前精準治理,推進實施煤礦重大災害治理示范工程。嚴格落實煤礦“一優三減”措施。全面推進智能化煤礦建設。持續推進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等災害嚴重且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防治的煤礦淘汰退出。規范小煤礦技改擴能,科學確定生產能力,合理劃定開采范圍,推進機械化開采。加強整合技改擴能煤礦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煤礦非法生產。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和重點地區減量替代,優化煤制油氣戰略基地、長輸管道規劃布局和管控方案。
(三)非煤礦山。
提高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低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實行尾礦庫總量控制。深化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采空區隱患治理、尾礦庫“頭頂庫”綜合治理和無生產經營主體尾礦庫、停用3年以上尾礦庫閉庫治理。嚴格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管理,加大對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強化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基建過程安全監管。推進小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機械化建設。建立完善非煤礦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和監測監控系統,研發應用非煤礦山智能感知裝備及綜合監控裝備。推廣使用非煤礦山在線監測監控預警、無人機巡查監察系統、采空區及井下沖擊地壓監測監控、尾礦充填、井下老空水監測監控、井下近礦體帷幕注漿等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定期對入井人數超過30人、井深超過800米、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以及現狀邊坡超過200米的高陡邊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現狀堆置高度超過200米的金屬非金屬礦山排土場、頭頂庫和設計壩高超過200米的尾礦庫進行專家會診檢查,推進停產和關閉礦山電子封條建設。
(四)消防。
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實行“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消防車通道治理。集中開展超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等四類重點場所消防安全治理。推動各地每年將隱患集中的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健全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儲能等新材料新設備新業態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加強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強化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管理,推進鄉鎮農村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商場市場、旅游景區、醫療衛生、宗教場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等行業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加強傳統村落、歷史名鎮、文物古建筑群等場所消防設施和用火用電管理。推動建立基層消防網格化信息管理平臺,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和城市消防大數據庫。統籌水上消防能力建設。推動消防裝備設施更新升級。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問責、火災事故調查評估制度。全面推行事故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風險申報制度。
(五)道路運輸。
加強客貨車產品生產準入、一致性監管。逐步提高客貨車技術標準,督促生產企業改進車輛安全設計。淘汰隱患問題車輛。建立健全道路運輸企業、道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信息共享機制。嚴格落實典型和嚴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關環節存在的問題漏洞。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管理服務,加大對新能源公交車、新能源出租車運營安全性的監督管理力度,強化長途客運班車、省際包車、旅游客運車、危險貨物運輸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安全監管,綜合應用各類監控數據,依法嚴厲查處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深化貨車非法改裝、車輛掛靠專項整治,健全貨車非法改裝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將車輛超限超載治理納入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考核,嚴厲打擊“大噸小標”、“百噸王”、倒賣合格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構建適應新形勢的農村出行運輸服務體系,鼓勵農村客運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和視頻監控裝置。建立自動駕駛汽車運行數據監管平臺,強化運行過程監管。加快高速公路護欄提質改造。
(六)其他交通運輸(除道路運輸外)。
完善國家民航安全績效指標體系,強化可控飛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等重點風險治理,深化機場凈空保護、鳥擊防范等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無人機管控。全面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實施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及道口“平改立”、危險貨物鐵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公鐵水并行交匯地段安全綜合治理。嚴格執行客船惡劣天氣條件下禁限航規定,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海事監管、航海保障裝備設施、船舶溢油應急設備庫建設,強化“四類重點船舶”和“六區一線”重點水域安全監管。強化城市軌道交通全過程安全評估,健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強化運營安全風險管控。強化寄遞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完善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位一體”安全防控模式,推動郵件快件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規范化。
(七)工貿。
以鋼鐵、粉塵涉爆、涉氨制冷、鋁加工(深井鑄造)、有限空間作業為重點,強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貿行業安全專項整治。推廣應用粉塵涉爆領域濕法除塵工藝、鋁加工(深井鑄造)自動化監測報警和聯鎖裝置等先進技術裝備。加快實施建材行業搬運碼垛、投料裝車、拋光施釉、噴漆打磨、高溫窯爐、切割分揀、壓力成型等安全風險較高的崗位“機器換人”。加強對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餐飲等人員和貨物密集場所的事故隱患排查,嚴防群死群傷事故。
(八)煙花爆竹。
推進全國煙花爆竹轉型升級集中區建設,打造安全可控的現代化煙花爆竹產業,引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向主產地區轉移或有序退出。強化煙花爆竹機械質量監督檢驗和涉藥機械常態化安全論證,加強對煙花爆竹新型安全材料的研發與推廣應用。加強直接涉藥生產工序的機械化改造,確保煙花爆竹生產重要涉藥工序人機分離、人藥分離。完善全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強化煙花爆竹重點地區安全監管,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信息協同共享。
(九)城市建設。
改革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完善隧道工程事故預防機制,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健全建筑施工安全信用體系。深化公路、鐵路、水利、電力、民航等建設工程的專項整治。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監管,推動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標準化規范化。督促企業對臨邊、洞口、攀登、懸空和交叉作業部位等區域實施重點防護,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嚴防高處墜落事故。推動智慧工地建設,實施建設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規范建設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單位準入規定,培育高素質施工作業人員,穩定施工勞務用工隊伍。嚴格依法查處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租借資質、超越資質承攬工程等行為,加大對重大工程、重點地區、高風險時段的監督檢查力度。把老舊燃氣管道更新改造納入城市更新行動,推動燃氣安全綜合治理。強化旅游景區高風險項目安全監管,開展客運索道、觀光車、大型游樂設施設備安全整治。加強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強化農村住房安全監管。
(十)農林牧漁業。
完善農業機械注冊登記、安全檢驗和駕駛培訓制度,深化“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強化對重點機具、重要農時以及農機合作社和農機大戶等重點主體的安全監管。加強林區、林場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管理和安全風險防控。推進沿海漁港、避風錨地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加快漁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訊導航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推進實施漁船更新和標準化改造,嚴格落實漁船初次檢驗、營運檢驗和船用產品檢驗制度。推動海洋漁船配備升級新型防碰撞自動識別系統、北斗終端等安全通信導航設備,建設漁船漁港動態監管和海洋漁業應急監測救助系統。建立以船長報告為主、船舶“監護人”和基層漁業組織報告為輔的進出港報告機制。強化隱患突出漁船和漁港水域安全監管,嚴厲打擊漁船超員超載、超風級超航區冒險航行作業、涉漁“三無船舶”非法作業等行為。
(十一)功能區。
統籌工業園區、物流倉儲園區等功能區安全布局,優化園區功能分區布局,嚴格控制高風險功能分區規模。實施園區安全生產一體化、封閉化管理。完善園區消防設施、消防車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深化物流倉儲園區事故隱患整治,加強物流倉儲園區內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及裝卸安全管理。加強水運口岸區域安全監督。推進智慧園區建設,建立園區集約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