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浙江海洲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8000噸/年含碘廢液回收利用項目(含對外回收利用9550噸/年) 安全預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浙江海洲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 |
| 簡介 | 浙江海洲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臨海制藥廠,1996年被浙江尖峰集團兼并,1997年改名為浙江尖峰海洲制藥有限公司,2014年更名為浙江海洲制藥有限公司,2023年12月07日更名為浙江海洲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海洲制藥是一家以生產化學合成原料藥及有機中間體研發、生產、銷售為主的現代新型醫藥化工企業,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建有省級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公司地處國家級化學原料藥基地—浙江省臺州市臨海市東海第五大道19號,現有員工560人,配備專職安管員13人(其中6人符合浙應急[2024]160號的要求),注冊安全工程師3人。 1)現有產品: 現有產品包括:200噸/年愈創木酚磺酸鉀(一車間)、200噸/年愈創木酚甘油醚(二車間)、500噸/年D705(七車間)、111噸/年碘克沙醇中間體酰氯化物(八車間)、1000噸/年氨基甘油(二車間、九車間)、200噸ME/年(三車間)、150噸/年IV(不含縮合工序、精制工序,八車間),500噸/年IH(十一車間)、150噸/年IV(十二車間)、150噸/年IP(十二車間)、120噸/年碘克沙醇(十二車間)、761噸/年IH-N1(十三車間,其中561噸用于生產IH,200噸外售),于2022年8月1日取得浙江省應急管理廳換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23年12月15日變更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名稱變更),編號:(ZJ)WH安許證字[2022]-J-1291,許可范圍為:年產:3-氯-1,2-丙二醇1700噸、18%氨水1868噸,年副產:甲醇58噸、醋酸84噸、乙酸甲酯72噸、30%鹽酸100噸,年回收:甲醇4623噸、甲苯735噸、乙酸乙酯635噸、乙醇432噸、碳酸二甲酯80噸、異丙醇1757噸、乙酸酐271噸、正丁醇2280噸、乙二醇單甲醚972噸、三氯甲烷630噸、18%氨水119噸,有效期至2025年8月4日。 2)本項目范圍: 由于自然環境碘含量有限,難以規模開采,而市場碘需求量持續增加,相關行業的含碘廢液未充分回收利用,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臺州地區醫藥化工產業發達,每年產生大量含碘廢液,區域暫無專門含碘廢液回收利用企業。浙江海洲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經過調研,充分了解了臺州市含碘廢液產生結構與處理現狀,了解到含碘廢液的處理與資源化利用需求,擬投資6200萬元,實施28000噸/年含碘廢液回收利用項目(含對外回收利用9550噸/年)。 根據《關于下達2023年度臺州市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設施建設計劃(增補)的通知》以及《關于同意蕪湖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資源化等項目變更事項申請的復函》(臺環函[2023]150號、臺環函[2024]143號),本項目已納入臺州市2023年危險廢物利用設施建設項目規劃,于2024年08月27日取得臨海市發展和改革局核發的《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408-331082-04-01-989150)(2024年08月26日第1次變更);由具有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專業甲級(資質證書編號:A237031148)的山東法恩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進行總平面布置圖設計。 本次技改對廢水預處理車間(戊類)南側350噸/年碘生產線改造,新增部分設備,在車間南側利舊1只納濾高濃廢水罐50m3、1只含碘廢液罐100m3;新增1只含碘低鹽廢水罐100m3、1只含碘高鹽廢水罐100m3;在廢水預處理車間(戊類)南側的舊設備堆場北側增加含碘廢液堆棚;公用工程和環保工程除部分新增外,其余依托現有;在現有廠區內實施28000噸/年含碘廢液回收利用項目,本次項目實施以后,現有已建350噸/年碘生產線作為“以新帶老”削減替代。 本項目共處理28000噸/年含碘廢液(含對外回收利用9550噸/年),共回收碘550噸/年(含碘517噸/年)均用于企業自身造影劑系列產品生產。海洲制藥現有項目碘原料使用量約為1244噸/年,本項目實施前自身回收利用350噸/年(含碘341噸/年),剩余903噸/年外購。本項目實施后回收517噸/年碘(不含水),其中約341噸/年碘來源于企業自身含碘廢水回收利用(含碘工藝廢水18450噸/年,可回收碘350噸/年),176噸/年碘來源于其他企業含碘廢水回收利用,剩余727噸/年外購。 本項目實施后,現有350噸/年碘回收項目已包含在本次技改項目中,作為“以新帶老”削減淘汰,本項目不涉及《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02]第344號公布,國務院令[2011]第591號、國務院令[2013]第645號修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10]第36號令公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5]第77號令修改)《關于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等四個技術規范性文件的通知》(浙安監管危化[2008]142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浙江海洲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開展安全預評價工作。 評價項目組通過資料準備,分析和預測該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并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的通知》(原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的要求,編制了《浙江海洲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8000噸/年含碘廢液回收利用項目(含對外回收利用9550噸/年)安全預評價報告》。 在評價過程中,得到各位領導、專家和建設單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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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葛躍君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盛瑋瑋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葛躍君、童澤文、王琴、陳科新、劉仕品 | |
| 報告審核人 | 許可水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葛躍君、王琴、陳業鴻、許可水、童澤文、陳科新、劉仕品、盛瑋瑋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葛躍君、童澤文、陳科新、許可水、陳業鴻、盛瑋瑋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葛躍君、王琴 |
| 時間 | 2024年12月27日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5年3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