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威睿電動汽車技術(寧波)有限公司寧波威睿樂歌廠房電池項目 (70000套儲能標準箱)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威睿電動汽車技術(寧波)有限公司 | |
| 簡介 | 威睿電動汽車技術(寧波)有限公司是由極氪汽車(上海)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創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共同投資成立的公司,成立日期為2017年6月,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謝世濱,注冊資金12244.898萬元。 威睿電動汽車技術(寧波)有限公司投資2372.64萬元,租用富日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寧波杭州灣新區啟源路66號的寧波杭州灣新區沛琰智造園B-2#號廠房一部分,實施寧波威睿樂歌廠房電池項目(70000套儲能標準箱)。建設項目于2022年4月29日在寧波杭州灣新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項目代碼:2204-330252-07-02-177901。設計規模及建設內容為:年產25000臺電池包、70000套儲能標準箱。目前儲能標準箱生產線已建設完工,25000臺電池包生產線未建設,因此寧波威睿樂歌廠房電池項目分階段驗收,本次驗收評價僅包括70000套儲能標準箱生產及輔助設施。 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氮[壓縮的](序號:172)。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劇毒品、高毒物品、易制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本項目生產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灼燙、機械傷害、中毒和窒息、物體打擊、觸電、車輛傷害、噪聲與振動、高處墜落、容器爆炸、輻射傷害等。 寧波威睿樂歌廠房電池項目(70000套儲能標準箱)所涉生產單元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所定義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本項目于2022年10月8日開工建設,2022年11月25日竣工,在各項投用基本到位、安全技術措施落實的前提下,于2022年12月1日開始進行試生產。在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冶金等工貿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等的規定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指導企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同步增長,同時保證項目程序完整性,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受威睿電動汽車技術(寧波)有限公司的委托,對其寧波威睿樂歌廠房電池項目(70000套儲能標準箱)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本公司評價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冶金等工貿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的要求和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建設項目現場進行了實地勘察;客觀、科學地辨識了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預測和分析了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及存在的危害程度,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寧波威睿樂歌廠房電池項目(70000套儲能標準箱)所涉及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符合性評價,并提出了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和建議,得出了相應的安全評價結論。 本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按照《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的要求編制完成,在評價過程中,得到了威睿電動汽車技術(寧波)有限公司和有關專家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在此謹表示衷心的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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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盛瑋瑋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琴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盛瑋瑋、黃少飛 | |
| 報告審核人 | 許可水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盛瑋瑋、黃少飛、戴江、姚宏達、關國華、董雨辰、許可水、陳業鴻、王琴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盛瑋瑋、許可水、陳業鴻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盛瑋瑋、黃少飛 |
| 時間 | 2022.10.21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12.30 | |